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40.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有在两个配偶之间,也就是一夫一妻的婚姻中才有可能。当一个人同时与多人结婚时,这爱是绝无可能的,因为婚姻之爱是相互和互惠的,一方的生命就住在另一方的生命里面,反之亦然,所以他们类似一个人。这样一种合一只有在两个人之间才有可能,在多人之间是不可能的;多人会撒裂这爱。上古教会成员是属天的,像天使那样感知良善和真理,每个男人都只有一位妻子。他们说,与一位妻子在一起,他们就感受到天上的快乐和幸福;仅仅提到娶多个妻子,就让他们不寒而栗,因为如前所述(2728-2729, 2731节),一夫一妻的婚姻是从具有这种性质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,或天上的婚姻那里降下来的,这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:
耶稣说,你们没有读过吗?那起初造他们的,是造男造女,并且说,因此,人要离开父母,与妻子连合,二人成为一体。既然如此,他们不再是两个人,乃是一体的了。所以,神所结合的,人不可分开。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,所以许你们休妻,但起初并不是这样。这话不是人人都能领受的,惟独赐给谁,谁才能领受。(马太福音19:3-12)
9783.“使灯常常点着”表来自那里的信,以及通过信来自主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。这从“灯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灯”是指信,以及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(参看9548节)。“灯”表示信的原因是,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。这光当被那里的天使,或世人接受时,就像一盏灯;因为它光照心智的各个部分,赋予聪明和智慧。被如此接受的光就是信。不过,要记住:信不是一盏灯,也就是说,不会光照心智,除非它来自仁,因而除非它是仁。信和仁的情况,与真理和良善的一样。正如真理是良善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成中以至于在光中显现的良善,信也是仁的外在形式,或表现在一个外在形式中的仁。此外,真理属于信,良善属于仁。因为真理当被相信时,就变成信;良善当被热爱时,就变成仁。被爱的良善和真理本身就是邻舍,对邻舍的爱就是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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